舊金山和約75週年與台灣未定的主權地位
一位台灣總統府資政指出,北京主張對台灣擁有「一個中國」的法律依據站不住腳,這對台北爭取國際地位的努力是一大助力。
- 總統府資政姚嘉文表示,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僅載明日本放棄台灣,卻未指明由誰接收,使台灣的地位在法律上懸而未決。
- 中國援引1943年的《開羅宣言》,但那只是一份意向聲明,並非如舊金山和約那樣具有約束力的條約。
- 1951年簽約時,兩個中國政府都未獲邀出席,因為國際間無法就何者代表中國達成共識,這個問題因而被擱置。
- 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只是將中國席位由蔣介石政府移轉給北京,從未提及台灣屬於中國。
- 據稱台灣自己的外交人員對這段歷史所知甚少,這削弱了台灣在國際上論述自身立場的能力。
展望:隨著中國升高其主張,預料台北將持續力推「地位未定論」,並呼籲將其納入學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