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和约》签署75周年与台湾悬而未决的主权问题
台湾一位总统府资深顾问认为,北京对台湾主张“一个中国”的法律依据站不住脚,这为台北争取国际地位的努力提供了助力。
- 总统府资政姚嘉文表示,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仅规定日本放弃台湾,却未指明由谁接收,使台湾的地位在法律上悬而未决。
- 中国依据的是1943年的《开罗宣言》,但那只是一份意向声明,并非像《旧金山和约》那样具有约束力的条约。
- 1951年签约时,两个中国政府都未受邀,因为当时国际社会无法就哪一个政府代表中国达成一致,这一问题因而被搁置。
- 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只是将中国的席位从蒋介石政府转交给北京,从未表明台湾属于中国。
- 据称,台湾本国的外交官对这段历史也知之甚少,这削弱了该国在国际上论述自身立场的能力。
展望:随着中国不断升高其主张,预计台北将继续力推“地位未定”论,并呼吁将这一内容纳入学校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