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痘藥膏廣告宣稱醫院試驗證實有效 台中榮總發出律師函
一家台灣醫院正對某保養品牌使用其名義販售痘痘藥膏一事提出反擊,這對相信「臨床實證」標示的消費者是一大警訊。
- 一款痘痘藥膏以台中榮民總醫院的人體試驗為依據,宣稱一週見效。
- 該院已發出正式律師函,要求停止這項宣稱。
- 院方指出:倫理委員會核准進行研究,並不等同於產品有效的證明。
- 審查委員會的核准僅代表試驗獲准進行,不代表試驗成功。
展望:預期借用醫院名稱來取信消費者的美妝產品將面臨更多檢視,若相關行銷持續,也可能招致主管機關的處分。
一家台灣醫院正對某保養品牌使用其名義販售痘痘藥膏一事提出反擊,這對相信「臨床實證」標示的消費者是一大警訊。
展望:預期借用醫院名稱來取信消費者的美妝產品將面臨更多檢視,若相關行銷持續,也可能招致主管機關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