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痘霜广告宣称医院试验证实效果,台中荣民总医院发出律师函
台湾一家医院正对一个借用其名义销售祛痘霜的护肤品牌展开反击,这为那些信赖"临床验证"标签的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 该祛痘霜以在台中荣民总医院开展的人体试验为依据,宣称一周内即可见效。
- 医院已发出正式律师函,要求停止此类宣称。
- 医院的观点是:伦理委员会批准开展研究,并不等同于证明产品有效。
- 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仅意味着试验获准进行,而非试验取得了成功。
展望:预计借用医院名义为自身背书的美容产品将面临更多审查,若相关营销行为持续,还可能招致监管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