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里長被控詐欺 向債權人開出「投我一票、我就還你錢」條件

Aug 21, 2026

新北市一名里長遭刑事偵辦,債權人指控他多年來避不見面,卻在選前重新現身,承諾以還款換取選票——這對他是壞消息,也是給所有借錢給候選人者的警訊。

  • 多名債權人表示,三重區光華里里長林俊道積欠他們數百萬元新台幣後便音訊全無,直到選舉將近才再度出現。
  • 他們向警方指稱,他拋出「選我上任、我就還你錢」的說法,債權人認為這是以免除債務換取選票。
  • 檢警目前正就詐欺及違反選罷法的賄選行為一併調查。
  • 法界看法:說「我當選才有辦法還錢」通常不構成犯罪,但「投我一票、我就還你錢」則可能構成賄選,因為以免除債務或提供金錢換取選票均屬違法。
  • 單純未清償債務原則上屬民事糾紛,詐欺罪要成立,債權人必須能證明借款理由不實、同一套說詞對多人使用、借款人早已債台高築,或拿到錢後隨即失聯。

展望:檢方將判斷還款承諾是否已跨入賄選範疇,且提告的債權人愈多,案件基礎愈穩固——處於相同處境者應蒐集對話紀錄、匯款紀錄與借據等資料,而非僅憑口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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