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里长被控诈欺,向债主开口“投我一票,我就还钱”

Aug 21, 2026

新北市一名里长因债主指控他躲债多年、临近选举才现身,并承诺以还钱换取选票,目前正接受刑事调查——这对他而言是坏消息,也给所有借钱给候选人的人提了个醒。

  • 多名债主表示,三重区光华里里长林俊道积欠他们数百万元新台币后失联,直到选举将近才重新露面。
  • 他们向警方称,他不断放话“选我上,我就还你钱”,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以免除债务换取选票。
  • 检警目前正就诈欺以及选罢法中的贿选两方面进行侦办。
  • 法界看法:说“我只有选上才有能力还钱”通常不构成犯罪,但“投我一票我就还你钱”则可能构成行贿,因为以免除债务或提供金钱换取选票均属违法。
  • 单纯欠债不还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诈欺罪要成立,须由债主举证借款时所称理由不实、以同一套说辞向多人行骗、借款人当时已债台高筑,或是拿到钱后随即人间蒸发。

后续观察:检方将认定还款承诺是否已跨入贿选的界线,而提告的债主越多,案件基础就越扎实——处于此种处境的人应尽量搜集对话纪录、转账明细与借据等文件,而不要仅凭口头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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