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視訊聊天佯稱付款遭判罰金並宣告緩刑
台灣法院日前對一名男子作出判決,他承諾付錢要求對方進行成人視訊聊天,事後卻未付款即將對方封鎖。此案雖屬小案,卻是網路「不付款」行為被直接以詐欺罪論處的罕見案例。
- 一名高雄男子於去年5月間向一名女子表示願支付高額報酬,要求她在視訊通話中脫衣,通話一結束便切斷聯繫。
- 女方向警方報案;該男子坦承詐欺,與對方達成和解,並在法院當庭支付新台幣六位數金額。
- 檢方另指控他偷錄該次通話,但經鑑識檢查其手機後並未發現影像,因此該項指控未獲認定。
- 法院審酌他年紀尚輕、素行良好且獲被害人原諒,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展望:本案判決仍可上訴,但已立下指標:違背網路上的付款承諾,可能不只涉及民事責任,還須負擔刑事詐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