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巨城百貨店員偷拍試衣間女客 判刑4月不予緩刑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判處一名百貨專櫃店員4個月有期徒刑,對受害女客是遲來的正義,對加害者則是實刑警告。
- 一名吳姓專櫃店員去年9月在新竹遠東巨城購物中心值班時,蹲在試衣間外用兩支手機從簾子下方偷拍女客更衣。
- 女子當場察覺並報警,警方到場扣下兩支手機,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 法院依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約12萬元。
- 被告雖坦承犯行、也符合部分緩刑條件,但因尚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法院認為給緩刑並不公平,因此拒絕。
- 兩支手機都被沒收,包括其中一支是店內公用手機。
Outlook: 全案仍可上訴,若雙方後續達成調解,二審是否改判緩刑將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