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被判賠償其殺害並棄屍之債主家屬八百五十萬元
台灣一間法院判決三名男子須賠償一名遭他們謀殺的賭債債主之家屬,為這起以山區棄屍收場的殘忍案件畫下句點。
- 游黃志積欠經營賭場的周姓男子賭債,並以協商為由誘使他前來會面。
- 游男與其外甥埋伏突襲周男,將他勒斃並刺殺,隨後把屍體棄置山區,並竊走他的勞力士手錶與現金。
- 這對舅甥分別因謀殺罪被判處16年與11年有期徒刑;第三名協助壓制被害人的宋姓男子則被判2.5年。
- 屏東地方法院現判決三人須共同賠償遺孀及其他三人約新台幣850萬元,惟該判決仍可上訴。
展望:這項賠償判決仍可上訴,因此最終付給家屬的金額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