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郑明嘉被判10年半 胡鹏年5年
台湾高等法院重判两名协助中共统战部门在台吸收人员的被告,这对两岸交流的灰色地带是一记明确警告。
- 台商郑明嘉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退休行政院官员胡鹏年被判5年,全案可上诉。
- 两人被认定依中共统战部门指示,提供联络资料、安排赴中会晤,替对方接触并吸收新对象。
- 胡鹏年锁定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政治工作者、里长、退休公务员和国防承包商,多数吸收并未成功。
- 胡鹏年还把中国提供的特定通讯设备带进台湾并交给他人,法院认为此举助长统战势力,应予严惩。
- 法院强调两岸正常往来并不禁止,但“交流并非毫无界限”,不能借交流规避国安法规。
展望:两人仍在押且可上诉,台湾对中国渗透案件的查办与判刑力度预料会持续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