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被判向中油赔偿新台币8400万元,涉大林炼油厂招标舞弊案
台湾一家法院对一家通过行贿获得台湾中油公司合约的承包商作出不利裁决,这对该公司而言是一笔高昂的损失,对中油则是一场胜利。
- 中油前炼制事业部主管许汉因贪腐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如今法院又对他的一名承包商合作方判处新台币8400万元的罚款。
- 该舞弊安排将大林炼油厂的一项冷却系统升级工程从新台币3000万元的方案抬高为新台币2亿元的项目,中标金额接近新台币1.73亿元。
- 该承包商与中间人商定与许汉分摊新台币4200万元的回扣;法院将罚款金额定为该数额的两倍。
- 该公司还必须拆除其在高雄厂区建造的混凝土冷却机基座,将其运走、回填土壤并恢复土地原状。
- 该承包商辩称刑事案件尚未定谳,且已完成的工程款项仍应支付给它,但法院完全支持中油的主张。
展望:该公司可以提起上诉,中油另在追讨已支付的新台币9000万元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