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法院判决女子返还8万元新台币外送费用

Aug 23, 2026

一名台湾男子原本只打算请对方吃一顿饭,最后却收到8.2万元新台币的外送账单,法院已判决这笔钱必须返还——这是他的胜诉,也是对所有交出信用卡资料者的警示。

  • 桃园一名男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一名女子,并在她看他出租房屋期间,把信用卡资料交给她订一份外送餐点。
  • 她将该信用卡存入外送App,随后与两个女儿持续点餐长达两个多月,累计消费约8.2万元新台币。
  • 她辩称男子曾对她说“想点什么就点什么”,但无法证明男子曾同意首次那顿饭以外的任何消费。
  • 桃园法院认定额外消费构成不当得利,并将证明获得授权的举证责任归于她,判决三人返还除第一天餐饮费用以外的全部款项。

展望:该判决仍可上诉,但已划出一条明确界线——一次性的用卡授权并不延伸至此后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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