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租屋处发生自杀案 房客被判赔偿146万元
台湾一家法院判决,租屋处发生死亡事件致使房屋沦为"凶宅",房客须向房东赔偿——这对租房族而言是个坏消息,今后他们可能要为访客在屋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 一名女子在屏东租了一处房屋,与其弟弟及弟弟的女友同住,该名女友在屋内轻生身亡。
- 由于台湾购房者忌讳曾发生死亡事件的房屋,该房屋价值因此减损约新台币146万元。
- 法院认为,房客虽未导致该起死亡事件,但未尽到管理房屋的义务,仍须赔偿相关损失。
- 死者的两名继承人也被判负连带责任,理由是死者本可预见该起死亡会损及房屋价值。
- 房客与继承人均主张索赔金额过高;该判决仍可上诉。
展望:本案很可能进入上诉程序,也为台湾的租房族敲响警钟——"凶宅"身份可能令房产价格大幅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