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加班费少算败诉
台湾这家国有电力公司因少算员工假日加班费而在法院败诉——这是劳工的胜利,也是对其他国有企业的警告。
- 台电在计算其石门电厂一名员工的假日加班费时,未将主管加给和全勤奖金计入。
- 桃园市政府以违反劳动法令为由对该公司处以新台币2万元罚款;台电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罚款,结果败诉。
- 台电辩称,这两笔款项属于奖励性质,并非工资,且国营事业的薪酬规定让其别无选择。
- 法院认为,二者都是针对已完成工作所支付的经常性报酬,而劳动法令设定的是底线,任何国营事业的规定都不得低于该标准。
- 法官指出,台电因同样的做法已在多个城市屡遭处罚,却至今仍未整改。
展望: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因此台电面临压力,要么重新修改加班费的计算方式,要么继续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