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重前里长伪造文书盗卖里民房产 获刑4年8个月
新北三重一名前里长利用里民信任盗卖对方房产,对受害的年迈里民是重大打击,法院重判以示惩戒。
- 连任6届的前里长洪嘉仁协助一名长期洗肾的年迈里民补办房地所有权状,趁机取得印鉴章与证件资料。
- 他在一堆待签文件中夹入房屋出售同意书,让里民在不知情下签名盖章,房产随即被过户给共犯周姓男子。
- 两人事先伪造里民拖欠917万元借款的假象,让过户看起来像是还债,之后再以930万元转卖他人。
- 法院认定两人不仅未悔改,还串供编造谎言,甚至盘算受害者若病故就能脱罪。
- 洪嘉仁依伪造私文书罪判处4年8个月,周男判处3年,买方吴男以故买赃物罪判处1年4个月并没收房地。
展望:全案仍可上诉,房地已遭没收,受害里民能否完全取回产权仍待后续程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