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寄冥币或下死亡诅咒算犯罪吗?
台湾一家法院裁定,寄送附有恐吓字条的“冥币”构成刑事恐吓罪。此案厘清了传统习俗在何种情况下越界成为犯罪。
- 彰化一名男子因寄信给县议会议长、要求他“处理”一辆被刮花的汽车,并在信中夹入纸钱以暗示死亡,被判处四个月有期徒刑。
- 该名男子使用假名,在一天内寄出四封这样的信件,其中三封寄给台北的海关官员。
- 根据台湾《刑法》第305条,恐吓是指以加害他人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或财产之事明确威胁他人,使其心生畏惧。
- 单纯焚烧或抛撒冥币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这是常见的丧葬习俗——但若搭配恐吓的言语或举动,就可能构成犯罪。
- 单纯的诅咒,比如咒人去死,一般不构成恐吓,因为它依赖的是无法真正实现的超自然力量;最多只是轻微的妨害秩序行为。
展望:法院将继续权衡整体情境——象征物加上任何随附的威胁——而非仅就冥币本身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