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遭依香港國安法判刑10年

Nov 05, 2026

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被判處10年徒刑,台灣政府稱此舉是披著國家安全外衣的政治迫害。

  • 黃之鋒被依香港國安法判定涉嫌與境外勢力勾結罪成立,獲判10年徒刑。
  • 台灣總統府以最強烈措辭譴責此判決,表示北京與香港當局正利用「國家安全」作為掩護,無止盡地對民主派人士提起訴訟。
  • 台灣發言人表示,香港年輕運動人士僅因追求民主就將人生最美好的歲月耗在獄中,追求自由不應被視為犯罪。
  • 台灣呼籲北京與香港當局停止政治打壓,釋放遭拘押的民主派人士,並承諾將持續與捍衛自由民主的人們站在一起。

展望:預期香港將持續運用國安法追查其他民主派人士,而台灣則將持續援引這些案例在國際上批評北京。

← 最新 · 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