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75週年:台灣地位應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
台灣的法律專家正強力反駁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指出台灣的地位從未被移交給任何一方——這對台北的國際訴求是一大助力,對北京則是一大難題。
- 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要求日本放棄台灣,卻從未指明新的歸屬者,使台灣的地位至今懸而未決。
- 北京援引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聲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該決議只決定了誰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並未決定台灣屬於誰。
- 中國經常引用的1943年開羅宣言只是一份政治聲明,並非經簽署的條約,因此不具法律效力。
- 讓台灣地位維持為國際問題,正是華府得以介入的空間所在;一旦視其為中國內政,這個空間便不復存在。
- 台灣自己的許多外交官對這段歷史仍一知半解,這削弱了台灣在國際上的論述力道。
展望:預料台北將持續強調唯有台灣人民才能決定台灣前途的主張,賴總統也呼籲法律界人士與官員在國內外積極闡述這項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