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入獄逾 2,100 天後,在香港面臨新的判刑
香港高等法院正就一項新的國安罪名對社運人士黃之鋒判刑,對於仍寄望香港法院能抗衡北京的人而言,這是個壞兆頭。
- 黃之鋒被控於 2020 年與他人合謀,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與中國。
- 他已被關押超過 2,100 天,原訂於 2027 年 1 月出獄;本案可能再加刑三至十年,情節嚴重者甚至可判無期徒刑。
- 這是他第二次遭國安法起訴,疊加在先前因示威相關罪名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所受的定罪之上。
- 台灣的社運人士與人權團體在立法院外集會,李明哲稱這場審判證明了中國政府的腐敗,並警告台灣絕不能成為下一個香港。
- 黃之鋒自青少年時期起便成為打壓目標,從 2012 年反課綱運動、雨傘運動,到赴華府遊說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展望:加刑幅度可能相當可觀,並將使台灣民意更加反對與北京拉近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