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二大蛋商遭判刑 過期腐敗蛋流入市面

Aug 25, 2026

台灣高等法院judge國內第二大蛋品供應商負責人有期徒刑2年8月,因其將劣質蛋混入產品並於各大超市販售——這對該公司是壞消息,也是對食品供應業者的一記警鐘。

  • 經營「長基泰安」與「泰鼎山」的李俊明,向零售通路回收過期、退貨及接近效期的雞蛋,混入新鮮盒裝蛋中。
  • 重新包裝的蛋盒標示不實生產日期,供貨至全聯與大潤發,再流向一般消費者。
  • 腐敗、生蟲、裂殼與破損的雞蛋則被製成液蛋產品,售予食品加工業者與家樂福,以減少損失。
  • 該手法持續約六年,法院認定構成加重詐欺罪,而非單純的食安違規。
  • 兩家公司雖已解散,但新台幣2,600萬元罰金與4,100萬元不法所得沒收部分均已定讞。

展望:本案量刑仍可上訴,因此訴訟程序可能持續延宕,惟針對兩家公司的罰鍰處分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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