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友軟體上公布友人個資 男子遭判刑
苗栗地院判處一名男子有期徒刑2月,原因是他在同志交友軟體上公開友人的住家地址,並對其做出粗鄙指控;此案警示網路上的報復性貼文在台灣具有實質的刑事風險。
- 該男子與友人交惡後,登入Grindr並利用友人的個人檔案辱罵對方,指控他趁自己熟睡時黏住其生殖器。
- 他還張貼了友人的住家地址,使私人資訊暴露於所有瀏覽該軟體的人面前。
- 友人報警處理,檢方依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他提起公訴。
- 法院認定這些貼文純屬私人恩怨、不具公益性,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 他坦承犯行,但未獲得被害人原諒,此點在量刑時對他不利。
展望:該刑期可易科罰金新台幣6萬元,並再次確認交友軟體的個人檔案在台灣隱私法規下屬於公開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