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交友軟體張貼friend個資 自稱遭惡作劇塗膠 judge判刑2月 Let me redo that properly. @@T@@ 男子在交友軟體張貼友人個資 稱對方趁其睡覺惡作劇塗膠 遭判刑2月
苗栗地方法院依個資法判處一名男子2月徒刑,原因是他在私人恩怨中於網路上公開友人的住家地址;此案警示,在台灣將私怨公開張貼可能須負刑事責任。
- 賴姓男子與友人交惡後,將爭端帶到男同志交友軟體Grindr上。
- 他在個人檔案中辱罵該名友人是垃圾,指控對方趁他睡覺時在其生殖器上塗膠,並列出友人的住家地址。
- 友人報警處理,法院認定賴男違反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構成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
- 判決為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6萬元。
- 賴男坦承犯行,但未獲被害人原諒,此點在量刑時對他不利。
展望:本案判決再次確認,在台灣交友軟體的個人檔案內容屬於公開言論,於其上進行人肉搜索式的個資公開(doxxing)可被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