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查程序不合法 毒駕案遭發回法院重審
一名台灣男子在吊扣駕照期間開車上路,尿液檢驗出愷他命(K他命)反應,卻獲得部分撤銷的結果,原因在於警方始終未說明當初攔查他的理由。
- 該名男子先前因酒駕遭吊扣駕照兩年,仍執意開車上路,並被驗出愷他命陽性反應。
- 監理機關對他處以高額罰鍰、吊銷駕照,並扣繳車牌兩年。
- 他提起救濟,主張尿液中的毒品殘留無法證明他當下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且該次攔查本身即屬違法。
-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原審從未查明警方攔停他究竟具備何種法律依據。
- 全案遭發回地方法院重新審理,法官並強調,警方不得在欠缺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攔停駕駛人。
展望:重審關鍵將在於警方能否說明攔查的正當性;此一判決也提高了員警記錄路檢過程的要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