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父母讓嬰兒吸二手毒煙遭判刑;胎兒不受法律保障
高雄一處法院judgment判處一對夫妻有期徒刑,理由是兩人在年幼兒子身邊吸食安非他命;但法院同時認定,懷孕期間吸毒無法論罪,因為胎兒在法律上並非「人」。
- 這對夫妻連續數月在密閉的租屋處吸食安非他命,導致嬰兒長期吸入濃重的二手毒煙。
- 男嬰的毛髮檢驗顯示毒品濃度偏高,並出現發育遲緩跡象,社福單位已將他緊急安置。
- 父親因毒品再犯被判14個月;母親被判1年、緩刑,並須接受強制親職教育課程,且禁止在家中有任何暴力行為。
- 檢方另就母親在生產前12小時內仍施用毒品一事提起公訴,但法院表示,刑法只保護已出生之人。
- 父親以家庭困境為由提起上訴遭駁回,原判決維持。
展望:此判決凸顯台灣法律在毒品危害胎兒方面存在明顯漏洞,本案仍可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