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解僱員工外洩長春石化董事長個資,判刑4個月

Aug 22, 2026

台灣一家法院將一名遭解僱的工廠員工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原因是他在網路上張貼前公司董事長的私人資料;此案對任何想把訴訟文件當成攻擊武器的人形同一記警告。

  • 長春石化苗栗廠一名技術員在2024年底以堆高機衝撞主管後遭到解僱。
  • 他提告要求恢復職務,聲稱只是嬉鬧,但監視器畫面顯示他毆打並掌摑該名主管,兩度敗訴。
  • 他隨後在一個抱怨公司的聊天群組中,張貼董事長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家人姓名及住家地址。
  • 法院認定他違法利用個人資料,判決有罪,所處刑期得易科罰金。

展望:本案仍可上訴,但已立下一項標記:從法院卷證取得的資料,並非可任意公開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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