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房東遭判有罪 涉以現金誘使房客投票罷免
一名台中房東因提議支付兩名房客金錢、要他們在去年的立委罷免案中投票,遭判處有期徒刑並獲緩刑;本案顯示如今小規模買票行為多快就會遭到檢舉。
- 該房東在2025年7月罷免投票前約一週,透過LINE訊息聯繫兩名房客,各提議給付新臺幣500元。
- 其中一則訊息把這筆錢說成是返鄉投票的交通補助;另一則則是提議以現金換取投下「同意」票,並可直接從房租中扣抵。
- 兩名房客都沒有接受,其中一人更在投票當天向警方報案。
- 法院認定犯行止於行求階段,因此將刑度減為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另須支付新臺幣30萬元、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並褫奪公權3年。
- 本案不尋常之處在於扣抵房租這一環:房東把租約本身當成付款管道。
展望:本案判決仍可上訴,並且立下了一項指標——即使是房東與房客之間金額極小的現金提議,也會被以妨害選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