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大林煉油廠課長洩漏標案內容遭判有罪 廠商二審獲判無罪

Aug 20, 2026

台灣法院維持一名國營石油公司職員的一年有期徒刑,該員洩漏了金額達數億元的標案機密投標資訊,但貪污罪部分獲判無罪——這樣的結果一方面懲處洩密行為,另一方面金流部分則未能獲得證實。

  • 中油大林煉油廠一名前課長被認定four次洩漏機密,在公開招標截止前向特定偏好的廠商通風報信。
  • 洩漏內容包括預估折扣率、施工規範,甚至還有競爭對手的投標書,放在他住處大樓的櫃台供人取走影印。
  • 檢方主張的貪污與圖利罪名未能成立,因為無法在自白之外提出金錢屬於賄款的證據。
  • 取得資訊的廠商再次全身而退,二審法院維持其無罪判決。
  • 法官拒絕宣告緩刑,指其一再破壞公平的政府採購制度,情節重大,不宜寬貸。

展望:檢方可能就貪污部分上訴至更高審級,但洩密罪的有罪判決目前看來很可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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