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院調降新台幣1.09億元境外基金詐騙案的沒收金額,並還其女兒清白
台中一起更審案件調降了國家可向一對夫妻追徵的金額,這對夫妻因經營假境外「保本」基金遭定罪;法院並完全撤銷對其年幼女兒的沒收處分。
- 一名男子與其前妻透過販售一檔香港註冊的基金,吸金逾新台幣1億900萬元,該基金宣稱保障本金並提供10至12%的固定年配息。
- 兩人因違反銀行法各被判處約七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刑期均已確定;目前仍有爭議的只有財產部分。
- 更審後,在扣除已返還的本金以及歷年發放的佣金與股利後,沒收金額從逾新台幣8300萬元調降至約5800萬元。
- 案發期間該名女兒年僅七歲,法院認定並無證據顯示她實際掌控登記在其名下的茶葉公司帳戶,因此其財產不再遭沒收。
- 投資人在利息持續入帳期間不斷加碼投入,直到2015年年中款項突然停止發放後才提出告訴。
展望:沒收裁判仍可上訴,因此投資人最終能追回的金額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