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潔隊員變賣回收物 遭依貪污罪起訴
台中一名兼職清潔隊員因將帶回家的回收物變賣並私吞款項,遭依貪污罪起訴,讓市府環保局再度陷入難堪。
- 一名32歲的資源回收車臨時人員,將向民眾收取的金屬、水龍頭、筆記型電腦及電池另行留置,之後變賣牟利。
- 竊取行為自2024年中持續至2025年初,所得總計不到新台幣一萬元。
- 同車隊同仁去年察覺有異,他隨後向廉政機關自首並繳回款項。
- 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該罪最低刑度為五年有期徒刑,但因金額輕微且他坦承犯行,檢方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
- 據指出,孩子出生後的經濟壓力是他行竊的原因。
展望:法院可能判決有罪,但予以減刑或緩刑;環保局則將再度面臨外界對其回收車隊監督管理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