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毒駕撞死人並肇事逃逸 遭判20年
一名高雄男子施用三種毒品後逆向行駛,撞死一名機車騎士後逃離現場,遭判處20年有期徒刑——這是台灣國民法官法庭罕見的重刑判決。
- 他在駕車逆向撞上對向來車的前一晚,曾使用海洛因、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俗稱「殭屍煙彈」),並造成一名機車騎士死亡。
- 他非但沒有報案求助,反而棄車逃逸;被害人數小時後才在路旁田地被發現,送醫前已不治。
- 橋頭地院就毒駕致死部分判處13年6月,肇事逃逸部分判處9年6月,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 由三名職業法官與六名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定他為累犯,因為他先前即有毒駕紀錄,且在過去五年內才執行完畢毒品案件的刑期。
- 他雖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也未獲得原諒,因此未獲從輕量刑。
展望:本案判決顯示,台灣的國民法官制度願意對毒駕致死案件——尤其是駕駛人肇事逃逸的情形——處以嚴厲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