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自住房屋須於3月2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才能適用1%房屋稅率
台灣雲林縣自住房屋的屋主若錯過一項書面作業期限,明年繳的稅可能會多達四倍——忘記辦理的人可要當心,但只要留意就能輕鬆避免。
- 房屋現值約新臺幣185萬元以下的自住房屋,明年可適用最低的1%房屋稅率。
- 但有但書:屋主必須在明年3月22日前將戶籍遷入該地址。
- 一旦錯過期限,該房屋將按非自住稅率課稅,最高可達4.8%,約為自住稅率1.2%的四倍。
- 要符合資格,該房屋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屋主本人或直系親屬須實際居住其中,且該家庭於全國僅擁有這一戶房屋。
- 雲林縣約有20萬4千戶課稅房屋,其中約6萬8千戶符合最低稅率的條件。
展望:預期在3月期限前將出現戶籍遷徙申辦潮,稅捐機關也將在整個冬季持續加強宣導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