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里长因接受中国出资旅游被判入狱
一名台湾基层官员因接受中国方面出资的免费旅游被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这对面临选举的基层政治人物是一记警告。
- 新北市土城区一名里长组织赴中国的团体旅游,落地后的费用由接待方承担,其依《反渗透法》所受的有罪判决现已定谳。
- 针对其他里长的类似案件判决不一——有的有罪,有的无罪——因为一切都取决于细节。
- 判断标准在于这份免费招待是否构成某种对价:大幅折扣或免费的餐饮、住宿、门票和礼品都是危险信号。
- 第二项检验标准是意图——如果中国官员在行程中推动人们支持特定阵营或候选人,招待就变成了贿赂。
- 明知涉及选举因素仍执意带团的领队,最有可能被定罪。
展望:检方正向台湾各地的里长发函,警告不得从事贿选和境外势力干预选举,因此随着下届选举临近,预计将出现更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