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将幼儿园监控录像保存期限延长至30天
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正考虑要求各县市将幼儿园监控录像保存30天。这一改动将有助于家长调查疑似虐童事件,但官员表示此事并不紧迫。
- 新北市已于5月将幼儿园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从14天延长至30天,而台北市和高雄市仍采用较短的保存期,导致全岛规定不一。
- 民意代表蔡纯洲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全台规定,称由于证据在问题浮出水面之前就已消失,家长们一直在提出申诉。
- 幼儿往往要到数周之后才能说清楚发生了什么,因此两周的保存期可能导致无从调查。
- 教育主管部门现行的14天规定只是行政指导,并非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这也是各县市自行设定期限的原因。
- 官员表示,14天的规定迄今未造成问题,希望再试行半年后再决定是否设立全台统一标准。
展望:台湾教育主管机构将与地方政府商讨统一延长至30天的事宜,但在评估期结束前不太可能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