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议长因祖辈传下的槟榔园被判六个月
花莲县议会议长在一起水土保持案件中被判非法占用土地罪名成立,这对这位仍在任的地方政治人物是一次挫折,他计划提起上诉。
- 花莲县议会议长张峻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 该地为其祖父与父亲传下来的槟榔园,他表示自己只是帮忙采收并发包出去。
- 他否认种植新树、开垦山坡地、整平地面或引入重型机械,并称并未发生土壤流失或灾害。
- 法院认定原有林地已遭破坏、大部分沦为杂草,削弱了其涵养水源的能力,但因未能证明实际发生土壤流失,仅以未遂论罪。
展望:张峻将提起上诉,案件将交由上级法院重新审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