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兼职工作每一份都必须投保劳保,低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越来越多台湾年轻人选择同时兼数份副业,而非从事全职工作,其中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法律赋予他们的保险与退休金权益。
- 每一位雇主、每一份兼职工作,都必须在员工上工的第一天为其投保劳保——而不是只在员工实际到班的日子才投保。
- 一旦员工被固定排班,雇主就不得中断其保险,直到员工真正离职为止。
- 投保金额以每月薪资总额为准,月薪低于最低工资者另有相应的级距规定;随着工时增加,雇主必须在每年二月和八月更新投保金额。
- 申报低于员工实际所得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并会导致日后给付金额缩水。
- 身兼两份兼职并不会吃亏:在申请伤病、失能、生育或退休给付时,两份工作的投保薪资会合并计算。
展望:随着副业工作持续普及,预计对延迟投保或低报薪资的雇主,将会有更严格的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