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夫妻虐待友人幼女 分别判刑1年、5月
花莲一对夫妻因虐待受托照顾的未满7岁女童被判刑,对受害儿童与儿少保护而言是迟来但明确的追责。
- 陈姓被告去年5、6月受友人之托照顾数岁女童十几天,期间以木制“不求人”等工具殴打孩子。
- 女童全身留下新旧瘀伤、擦伤、割伤,还有疑似咬痕与烫伤,经慈济医院验伤采证留下证据。
- 陈姓被告还喝令孩子手持大水瓶罚站40分钟,法院认定足以妨害幼童身心发育。
- 法院判陈姓被告1年、杜姓被告5月,杜因涉案次数少、白天在外工作且要抚养两名子女而减刑。
- 两人虽表达调解意愿,但被害方不同意和解、至今未赔偿,法院认为悔意不足,都没有给予缓刑。
展望:全案仍可上诉,后续是否赔偿与二审量刑是下一个观察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