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子藏匿4把枪、146发子弹 遭判刑6年2个月
彰化一名枪支犯罪累犯,在警方于其住处查获一批枪支弹药后,被判处6年多有期徒刑,法院并驳回他辩称枪弹属于一名已故友人的说法。
- 警方搜索该男子住处,查获4把可击发的改造手枪,其中包括一把仿Glock 19手枪,以及146发子弹。
- 他坦承持有这些枪弹,但称是一名死于脑癌的友人生前交由他保管。
- 法院不予采信,指出除其说词外别无其他证据,且不应为脱罪而将责任推给死者。
- 他的枪支犯罪前科可追溯至1990年代,且在先前案件中也曾使用类似的“枪是别人的”辩解。
- 判决为有期徒刑6年2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0万元,查获枪支及未击发子弹均予没收。
展望:本案判决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