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房东贿选被判有罪:曾提出给房客现金让其投票罢免
一名台中房东因提出给两名房客钱、让他们参与台湾2025年立委罢免投票,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对任何把选票当作可以买卖之物的人敲响了警钟。
- 该房东传讯息给两名房客,提出各给新台币500元——名义上是回家投票的车马费,若他们投下同意票,就直接从房租中扣抵。
- 两名房客均予以拒绝,其中一人更在投票当天就向警方检举。
- 法院认定,由于两名房客都未答应、也未收下钱,本案犯行止于「行求」阶段。
-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五年,另须支付公库新台币30万元、接受五场法治教育课程,并褫夺公权三年。
- 法官考量到本案仅涉及两人、金额甚微,且动机出于个人政治理念,因而将刑度减至法定三年最低刑度以下。
展望:本案仍可上诉,但它树立了一个标杆——在台湾,即便是金额微小且遭到拒绝的贿选行求,同样会招致刑事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