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裁定针对儿童性犯罪追诉的旧时效规定违宪
台湾宪法法庭已废除儿童性犯罪追诉的旧有期限,这对幸存者而言是一场胜利,但多数案件仍被排除在外。
- 法庭裁定,2005年以前的法律过早终止追诉,忽视了受虐儿童往往多年无法开口的现实。
- 提起此案的十一人,其已确定的裁判被撤销并发回重审。
- 该裁定仅涵盖这些案件——未曾诉至宪法法庭的幸存者,仍受旧期限阻挡。
- 倡议团体希望立法机构填补法律漏洞,并要求就另一起有关向施虐者请求损害赔偿时效的案件举行公开言词辩论。
- 台湾每年约有5,000起儿童性侵害案件,其中多数案件里儿童认识加害人;对六岁以下儿童而言,加害人多为亲近的家人。
展望:倡议者将推动立法机构在延长会期内修法,围绕民事损害赔偿请求的争议仍未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