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能否參選竹北市長 交由選務機關認定
一名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前台灣民眾黨立委宣布參選竹北市長,而她是否具備合法參選資格,如今掌握在選務機關手中——這是對台灣有關中國大陸出生者參選規定的一次尚未有解的考驗。
- 李貞秀在參選資格仍有疑義的情況下,宣布參選竹北市長。
- 台灣相關規定要求中國大陸出生的居民,須在提出放棄中國大陸戶籍證明文件滿10年後,才能參選公職。
- 陸委會表示,她的案件應由選舉委員會認定,而非陸委會。
- 李貞秀直到2025年3月才提交該項證明,意味著這個時間計算才剛滿一年多。
- 她先前已在類似爭議中失去席次——官方認定,2023年底民眾黨提名她擔任立委時,她同時擁有中國大陸與台灣戶籍。
展望:選務機關必須對她的參選資格作出認定,而10年的時間門檻使得遭到否准成為較可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