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重判酒駕又毒駕肇逃致死男子6年6月
台灣一間法院對一名年輕駕駛人重判,該名男子先吸毒後飲酒,撞死一名老翁機車騎士後逃逸——這是一起罕見的國民法官案件,對混合毒品與酒精駕車從重量刑。
- 嘉義一名26歲男子於天亮前從後方撞上一名機車騎士,輾過對方後加速逃逸,70多歲的騎士傷重不治。
- 他前一晚吸食毒品,接著飲酒至凌晨4點;警方於一天後查獲時,他的酒測值仍超標,尿液中並驗出搖頭丸與K他命反應。
- 法院指出,毒品加上酒精形成雙重危險駕駛因素,嚴重削弱對車輛的操控能力,並稱他為圖一時方便而拿他人性命當賭注。
- 他自始坦承犯行、無前科,且曾擔任志願役軍人——但始終未與家屬和解或道歉,成為量刑不利因素。
- 毒駕酒駕致死部分判處5年,肇事逃逸部分判處3年,合併應執行6年6月。
展望:本案仍可上訴,此判決也為台灣加重處罰毒品與酒精混合駕駛者的呼聲再添壓力。